佛說白話經典

(329) 990523 雙贏之法

王群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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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三日,讀《佛說現代金剛經》〈第一百一十二品三昧禪定〉,見宜芬同學研究本品至:

王某曾見証這一三昧境界,証實「神通大光明藏」,確是一切如來,以智而永的,是諸眾生清淨覺地!

入此三昧正定者,此時的身心,是處在「度」的不可思議狀態。

時間的三世—過去、現在和未來,全呈現出「平等」本際原貌。

「寂滅」亦圓滿十方的空間,以及宇宙萬生萬事和萬物。

在此一切歸一、不二無異的三昧正受境界中,「法身德」能起隨順之妙用。

因此,學子此一切歸一、不二無異的聖中,只要生心起念,「法身德」便能起妙作用,顯出十方「圓滿報身佛」及其「淨土」

與諸大菩薩摩訶薩,十萬人具。與諸眷屬,皆入三昧,一如來主持的「平等法會」中,啟請聞法,以入佛知見。

這時,她修「常隨佛學」大法,恭請大家的圓滿報身佛開示,佛曰:

感謝群眾白話了此段重要的經文(即:

一切如來光嚴住持,是諸眾生清淨覺地!

身心寂滅。平等本際。

圓滿十方。不二隨順。

於不二境。現諸淨土。

與諸大菩薩摩訶薩,十萬人俱……與諸眷屬,皆入三昧同住如來平等法會。

如是入三昧正定之境界的實相、法義,表漏無遺。

學子可依此不二理,入不二境,同住如來平等法會,以入佛知見。

末法學佛之行門,已白話至此,若仍不悟,徹經通教,益於何乎?

諸位同參道友,末法時期,學子欲求如來正法,看似無望,實則非也!

《圓覺經》上,本師釋迦牟尼佛,曾與諸大菩薩及眷屬十萬人俱,示範入於神通大光明藏,三昧正受。於此三昧正受中,請主持法會的如來開示,正是《華嚴經》上的「常隨佛學」大法!

當年,佛的常隨眾—諸大阿羅漢,因生前未入過此種三昧正定,故無法修「常隨佛學」大法。只好在佛滅度火化之後,以戒為師。

宜芬等如來禪証悟者,棄修羅漢之「定解脫」,改修菩薩之「慧解脫」。於無住時,而生其心。啟用般若佛智,實修實証,以期渡抵波羅蜜多這無苦的彼岸!

所以說,他們今生,仍是佛的常隨弟子。只不過,是常隨圓滿報身佛,而非佛住世之時的應化身佛學佛。

彼等入如是之三昧,為自己「建立」如來正法仲裁機制。隨時隨地可踢我這個助佛宣化者的館,不受我騙,為此法之特色!

又由於末法時期,大妄語漫天,欲不受諸大妄語之毒害者,唯一可行之道,就是建立如來正法仲裁機制。凡有疑惑,學子即效法佛,亦入於神通大光明藏,三昧正受,恭請主持法會的如來仲裁之。像宜芬等學子,猛踢王某館這樣。

換言之,請聽聽如來對王某所造論的看法。對者信受奉行,錯者擯之棄絕。

王某也因此確定了「所言」的正確性,真可說是雙贏呀!

感恩!

註:

如來正法仲裁機制,並非全無副作用。它會令「助教」難為,毫無隱私,好比全裸的模特兒,一覽無遺。

稍一不慎,立馬被抓個正著,好不難堪!

例如二十年前的一天,遇何昌益同學於板橋介壽公園。他是耶和華如來牽來和王某研究〈羅馬人書〉10:13,這個「就必得救」之法的。中譯的經文是:

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。

~和合本新約聖經~

 

王某解此法門即佛教的「持名念佛」,就依我解,「教」何昌益同學,一直念上帝、上帝、上帝……,望能叫開天國之門,面見在天國的上帝,直接向上帝求教「神道」奧秘之何在。

何昌益叫開天國之門,面見上帝之後,上帝告訴他:

王老師家裡的《聖經》有問題!

和合本的《聖經》,怎會有問題?這太叫人驚訝不解了!

王老師改「求告」之「告」為「念」,教你念見我,就是問題!

我可沒擅改《聖經》經文之一字,僅在「教人」見神與神對話時,這樣靈修而已!

改告為念,希臘文《聖經》是正確的。

上帝,這可是您改的!

何昌益,若有人追問,你儘管據實相告。說,不信請查西臘文《聖經》!

王老師,上帝說,你「西」字寫錯了!

哦對,是譯成「希望」的「希」!

於是我把寫在地上的「西」字劃掉,改成「希望」的「希」。

技術人員很少動筆,白字難免,可是被學生逮個正著,實在不是滋味!

上帝怎麼不替我顧顧面子?

這會讓我不敢輕易地再教您牽來的人才,見您和您對話,以享伊甸園之樂的!

您又不是不知,筆之於我,重若千斤?!

整理潤色的中華妹,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開示,即為親証。​​​​​​​

是,老師。佛總結如下:

原本一體。無有分別。

時空融性。般若妙度。

扶彼助己。同時成就。

圓滿道業。不負眾望。

 

一百年四月二十七日,新般若淨慧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:

通行如來法。聖父諸佛一。

同住寂樂土。不枉空証來。

隨順不二境。至始無有別。

人識意智辯。不如佛師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