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說白話經典
991115原罪休因去無明
王群眾
177-3
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五日,讀《佛說現代金剛經》177品〈一合相〉。見研究本品至最後的依分同學,聞佛補充曰:
~生如來家的法王子是受如來直接調教的~
金剛至理但為經。圓照清淨覺相定。
原罪修因去無明。通諸法義是為經。
諸位同參道友,佛說,《金剛經》的至理,只(但)在「圓照清淨覺相」的禪定之下,才為經。不然,就不是傳世之作的佛經了。
所以者何?
這是由於《金剛》一經,是佛在「圓照吾人的清淨覺相」之後,對宇宙人生實相之文字表述。因此,學佛之士,也該學習「圓照吾人清淨覺相」的禪定。「得定」圓照吾人的清淨覺相,發現,即親自見証宇宙人生的實相之後,方知《金剛》一經所言何事了。
那是何事?
諸相的宇宙萬物,即是非相的法身佛空。
非相的法身佛空,即名十方諸圓滿報身佛有。
當學子親証此三身合一同體之後,眼前的諸相宇宙萬物,就成了應化身佛有了。
未圓照吾人的清淨覺相之前,凡所有相虛妄。圓照之後,凡所有相也就全是實相了。
對六道而言,圓照之前,眾生是生活在業報之中,生死輪迴,諸苦隨身,不得離苦。圓照之後,雖身猶在六道,卻是生活在「業造成的無悔涅槃樂」之中。真可說是,天差地別,人間天堂了!
為何凡人能未離寸步就到西天呢?!
這佛也有明示。那就是,原罪修因去無明。通諸法義是為經。
我有原罪?!
無明於宇宙人生之實相,叫做原罪。乃原本就具有之罪,無一眾生例外。「修圓」也者,即請本有原罪的你妳我他她,修三昧禪定,非修四禪八定。得定入大空三昧,然後無住生心,以圓照吾人的清淨正覺之相,永斷無明原罪,方成佛道。
若有學子不入三昧正定,期以帶無明原罪的人性之愛心,解讀《金剛》之諸妙義,無有可能。
所謂,善男子,但諸聲聞所圓境界,身心語言皆悉斷滅,終不能至彼之親証所現涅槃。
何況,能以有思惟(之)心,測度如來圓覺境界?
如取螢火燒須彌山,終不能著。以輪迴心生輪迴見,(欲)入如來大寂滅海,終不能至。! ~圓覺經金剛藏菩薩章~
一百年十月三日,新般若淨慧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:
以經入心定三昧。去無生心不隨業。
覺相圓滿相非相。萬心即是真如心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