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說白話經典

991121因緣決定生命之更諦

王群眾

181-1

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,讀《佛說現代金剛經》181品〈宇宙與我〉。見研究本品的依分同學寫道:

首次聽說「時空即生命」,請佛針對此說詳加開示。聞佛曰:

多生多滅。時空有別。分段生死。時盡相滅。

因緣決定。生命更遞。本體永續。一相合覺。

生命的現象,由無明(之念引起),而有相法(物質)和心法(精神的釋出)。必存在於特定的時間和空間之中,各各差別。因此,九(重)法界(即生命之生存時空)的生命,既多且可數。

除非(學子)親自見証(即依正法修習而親自發現宇宙的)本體空性,(証實宇宙的)一切皆己(的真理),那(麼,對該學子而言,)時空與生命即永壽不二(了)。

~如來正法乃不二之法~

諸位同參道友,佛說,除非閣下親自見証,即修大空三昧成功,開啟能見宇宙本體空性的「法眼」,親自見到閣下以及宇宙萬物,共同的本體空性。然後還要「無住生心」;即於此處所可供您居住的空寂中,生出您的真如本心,即生心起念,向宇宙萬物的本體空性,求証宇宙的一切事事物物。當然也包括時間與空間和生命的生老病死,全是您自己的真理成功!

那麼,這時才是所謂的「得道」。從此以往,對您而言,時空與生命即永生不二了!

另外,佛提到,九重法界之中的生命,是既多且可數的。這昭示了個別生命,雖以光速釋出,極多極多,但仍是可數的。此即眾生成佛之同時,又有眾生釋出,看似難以度盡。可是,當度眾成佛的速度,快過光速的時候,終究有度盡之一日!

這是隨緣回答有學子問,眾生能否度盡的?

分段生死,是指身為眾生的生死現象,是一段一段的生命。當一段生命的業報盡時,就相滅而亡了。雖現命終,實亡而未亡,又投胎去續另一時段的生命了,名曰輪迴。

那,輪迴的生命現象,是由什麼力量來決定的呢?

佛曰,是由您所造的「業因業緣」來決定的。而成佛,則是勤修「淨因淨緣」,非善因善緣的必然結果。王某修「造論」大法,願解如來真實義,即是明一分真義消一業力。業盡福自現,而成就道業!

一百年十月四日,新般若慧心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:

本自清淨實而証覺。把握當下証入當空。

因緣業緣牽引輪迴。証入實相無生相滅。

 

 

一百年十月五日,新般若淨慧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:

空有不二過。相義心中留。

不生不輪滅。業至性中了。

真相亦明心。善惡渡成助。

如來正法存。業消福自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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