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說白話經典

何況非法(寶)!

​​​​​​​王群眾

九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,見宜芬研究《白話金剛經》〈分第六〉這一課時,佛開示曰:

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 。 王 老師解得妙。法船是心,心生萬法,故沒有負擔。既無沉重的船體,如何捨棄?

諸位同學,這「第一義諦」之法,是珍貴而希有的。得此珍貴而希有之法者,更應捨得「法供養」自身眾生,同登彼岸。

藏私不宣,非修「大乘正宗佛法」者的發心。更何況,不度「自身」之眾生,不能成就「成佛」功德。因此,証悟「根本智」之後,「法供養、度眾生」,即是「悟後起修」的主軸,以便從中學習「後得智」。

又由於弘法需要「資糧」助成,雖然資糧「非」成佛「法」船,卻為弘法所須。故亦該捨得供養,玉成弘法度眾美事。

以上就是「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」的如來真實義。

可是,偏有學者「依語不依義」,把「法尚應捨」的「捨」字,解作「捨棄」之「捨」。順此,又把「何況非法」之「法」,解作「如來正筏」。

於是,就順理成章,想像吾人使用如來正筏,渡到彼岸,上岸之時,連正筏亦應當捨下,登岸揚長而去。不可負筏而行,那多重呀!

既已上岸,目的已達,筏成廢物。

捨下,捨下!負筏上岸,笨得可以!

(2009.01.15依分研究至此聞佛開示曰:

『多少人修行,一心只以為〝諸法皆可拋〞,執著〝一切皆應放下不可執著〞,錯解如來真實義,勸解又聽不進,這才是真正的〝法執〞者,欲成佛果,此障道之知見必須盡捨!』)

哪知,法船是心,心生萬筏。並無沉重的船體可供揹負,如何捨棄?

所以說,佛眼所見,遠勝人眼。怎可取語而廢義呢?

依義不依語,乃四依智之一。未得此智者,錯解如來義。

順此提個醒,若見論道記錄、同學作品,乃至白話經典之中,有漏字錯字,或同音字等過失,請諸位看倌以「依義不依語」智處理之。參與「集體創作」,功德與共。何其美好!

打字的中華妹,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開示,即為親証。

是,老師。佛說:

佛演一音。隨類得解。

至性法音。唯有一解。

人解人異。各執己見。

眾生無明。可見一端。

稱性起修。入佛知見。

正解一音。所悟皆同。

 

(研究至最後依分請佛開示,佛曰:

專修非法。僅獲福德。法無非法。羅漢空缽。

非法資糧。助彼成道。法與非法。缺一不可。

施捨正法。必得非法。逆增上緣。盈渥可得。

發弘誓願。佛皆供養。覺行圓滿。法非法課。